2023烟台芝罘区人才公寓哪些人可以申请

地方特产2023-08-22 13:30:13未知

2023烟台芝罘区人才公寓哪些人可以申请

  单位范围

  1.芝罘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

  2.芝罘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

  1.经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在我区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全职工作指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至少2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芝罘区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

  3.本人因违反我区及烟台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

  人才公寓政策可与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本文标签: 烟台市  人才  行政区  我区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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