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面向普通青年职工的青年职工公寓申请指南
一、受理范围:
青年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一套青年职工公寓: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已与住所登记在本区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在该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3、申请人的知识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级及以上技工职业技能资格;
②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
⑤国家注册类职业资格;
⑥国家注册类专业资格;
⑦其它经区职能部门认定可申请的资格。
4、申请人家庭上一年(申请之月前1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5、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6、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7、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本区财政发放的各类住房补贴优惠政策。
8、申请人家庭不属于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二、所需材料:
1、青年职工公寓申请登记表,申请人签名加盖指模,收原件1份。
2、承诺书,申请人提交诚信承诺书,收原件1份。
3、申请人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户口簿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技能水平证书,收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家庭申请之月前12个月收入材料(包括个人收入证明、纳税清单、社保缴交记录、公积金缴交记录)。
①个人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有固定工作的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无固定工作的须由本人签字确认,收原件1份。
②纳税清单由“个人所得税”APP核查的收入明细代替。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进入“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查询前12个月的收入明细结果,然后截屏、打印后,由本人签名确认,承诺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收原件1份。
除未满18周岁的人员、在读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学历)学历以下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外,该材料不论有无缴纳个税都要提交。
③社保缴交记录、公积金缴交记录,收复印件1份。
6、申请人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工作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收复印件1份。
8、在读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就读证明,收复印件1份。
9、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一份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加盖指模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1份)
PS: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并对申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可在工作日到意向居住的青年职工公寓所在镇(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提交资料申请。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受理时间:工作日均可受理。
办结时限: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如有审核结果会有短信通知前往行政服务中心拿结果通知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房屋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
①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路17号。
②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2楼。
③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热线:075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