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发放标准
自2023年8月1日起,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定额发放标准由680元上调至1000元。
所需材料: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④住院生育时的诊断证明。
⑤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⑥死胎需提供《死亡证明》。
拓展:
生育医疗待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医药费,按规定予以支付。
生育保险津贴待遇:企业参保职工在产假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天数的补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