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临时救助能否先救助后审批
答:在梅州,临时救助确实可以“先救助后审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在紧急情况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
具体操作流程
紧急情况下先行救助:当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严重后果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先行救助。
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在急难型临时救助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可以简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
补齐手续: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应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包括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