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暖范围:
1.凡往年未开通、未供热、往年或本年度已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只要在本年度供热期内需要恢复用热的,均须办理复暖手续。
2.往年有欠费的,须在结清欠费后再行办理复暖手续。
复暖时间: 从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
逾期或注水打压后,不再受理复暖业务。
复暖受理单位及地址:
复暖流程
1.复暖用户到小区供热管理单位填写《复暖作业单》,复暖用户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2.复暖方式:
(1)复暖用户可委托小区供热管理单位实施复暖作业。
(2)复暖用户亦可自行找专业人员实施复暖作业。
3.复暖作业完成后须经复暖用户和小区供热管理单位双方验收合格。
报停、复暖注意事项
1.逾期或注水打压后,不再受理报停、复暖业务,确需报停或复暖的,所需费用由报停或复暖用户自理。
2.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龙口市东城区居民供用热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咨询电话: 8612635(嘉元供热客服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