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40 人。
(二)服务岗位:喀什市各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 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喀什市户籍 2020 年-2023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服务基层,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曾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时间:7 月 11 日-7 月 17 日
方式:2023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xjggjy.com/index.html)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于 7 月 20 日前,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和《毕业证》电子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户口主页和本人页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楼培训就业服务中心大厅(喀什市人民东路 183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领取《政审考察表》,由本人填写完毕交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盖章后于 7 月 24 日前送至喀什市人社局。
(三)考试
笔试时间:7 月 28 日 上午 10:00-12:00。
面试时间:8 月 3 日 上午 10:00。
(四)体检
8 月 14 日至 8 月 17 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市人社局组织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以及对拟招募人员公示。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人员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培训、组织上岗
8 月 21 日至 8 月 25 日,市人社局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常识、就业政策、就业系统培训、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9 月 1 日,组织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是由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基层服务项目,是为基层输送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 2 年,服务期间和期满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
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 4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 500 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 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 3000 元的安家费补贴。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由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电话
喀什市:0998-2657562、265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