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须知
1、申请人身份证 (泰安市户籍人口、年满18周岁) 或本市居住证;
2、有效的独户住所证明。包括: “房产证 (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住所地所属社区(村委会)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开具的独户住所证明"
3、单位办证需提交单位有效证件、联系方式、管犬人员身份证件,单位养犬管理制度及专门场所、安全设施材料、犬只免疫证。
注意事项说明:
1、拍照上传,5种证明提交1种即可,照片要体现出姓名及详细地址,不能只拍封面:
2、居住证明与填写的居住地址保持一致(系统中的地址按照居住证明一模一样的填写) ;3、居住证明和申请人一致,如果不一致,需再补张关系证明照片(关系证明可提交户口本、结婚证)。
4、宠物的三张拍摄照片分别是正面照、左侧照、右侧照。
5、有效期内的犬只免疫证明(免疫证明照片,包含封面,宠主宠物信息页,打针记录页,尤其是打针记录,民警需要审核犬只是否在疫苗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