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保定市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642元/月)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参保单位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63.208.5:81,登录“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在“征收缴费管理”菜单下的“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并按规定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明细表》。
2.网上申报缴费基数时,只在申报工资列录入月平均工资和修改缴费基数执行起止时间,将“开始年月”列数据改为202307,将“结束年月”列数据改为202406,其他项不得修改。因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不变,上报时需删除所有退休人员信息。
3.参保单位未按要求申报的,填报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不正确的,所填数额与申报数额不符的,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不予审批通过。
(二)窗口申报
涉密单位、无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窗口申报。
1.所需材料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一份;
(2)《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表》一份;
(3)《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明细表》一份;
2.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自带U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拷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板”数据(Excel表格)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明细表》;
(2)参保单位对导出“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板”Excel表格中的参保职工名单进行核对,将参保职工申报月平均工资填入表格“申报工资”栏内,打印纸质报表由职工签字确认,并填写《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明细表》后,单位携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数据U盘和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三)特殊申报
1.无法提供以上申报材料的单位,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开具无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用于佐证,并进行网上申报或窗口申报。
2.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当地职工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