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办法有哪些?
(一)大数据比对
对认证人员主要采取大数据比对方式进行认证。由市社保中心负责与本市各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同时接收全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等部级渠道下发的数据,由市社保中心和各区级社保经(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通过数据比对、逐人核实的方式确认因死亡或服刑等原因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对存在出行记录、就医记录等生存验证信息的人员,予以确认具备待遇领取资格;无法通过大数据获取有效信息的人员,需要通过线上自助认证或线下协助认证的方式完成资格认证。
(二)线上自助认证
1.京通|健康宝小程序(推荐使用※)
认证人员使用微信APP、支付宝APP或百度APP搜索京通|健康宝小程序,实名登录验证后,选择“北京通”界面,选择“社会保障”,点击“社保服务”,选择“社保认证本人认证”,核对本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为其他人代认证的,可选择“社保认证代他人认证”,正确填写需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
2.北京通APP认证
认证人员使用手机下载北京通APP,通过实名认证登录后,选择“办事”,选择“社会保障”主题服务,点击“社保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核对本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为其他人代认证的,可选择“代他人认证”,正确填写需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
认证信息提交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可在“认证记录”页面查询认证结果。
3.部级渠道自助认证
认证人员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等服务渠道进行自助认证,认证数据汇集至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各社保机构根据认证系统推送数据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按照业务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从认证日期计算)将认证结果反馈至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
(三)线下协助认证
认证人员因身体原因无法通过线上自助认证的,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或所属社保机构联系,申请协助完成认证,社保机构应做好协助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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