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申领方式:
一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点击“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并填写确认有关信息,点击申请后即可完成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是登录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网(http://lyg.jszwfw.gov.cn/),点击“集成服务”中的“就业管理”,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点击申领并填写有关信息后即可完成失业补助金申领。
三线下申领方式为:带上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前往参保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