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调整省级机关单位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期间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具体来看,2018年10月1日之后的商业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后就可以申请商转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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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职工询问试运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
1、申请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为本市户籍居民或者在本市长期居住并以个人经营、自由职业、非全日制等方式灵活就业,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市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业务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在我中心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正常状态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资料要件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本市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大陆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发放的居住证;港澳居民应当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应当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约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为所属承办银行的卡,无卡可现场办理)。
4、办理方式
执行“先预约,再办理”的业务程序,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使用手机公积金APP进行申请开户或申请转入预约,再前往相应承办网点进行业务办理。
5、文件规定
《关于试运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请登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