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方式:
网上办理
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推荐使用)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城市需选择汕头市)—搜索社保服务—点击“失业金待遇申领”—按流程办理。
广东人社网上服务平台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并登录—选择“失业保险服务”—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按流程办理。
广东人社APP
登录“广东人社”APP—搜索“失业保险金申领”—按流程办理。
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搜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并点击个人登录—点击“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并按流程办理。
现场办理
也可到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与交社保的时间长短有关系,缴费1-4年的,每参保满一年可以领一个月失业金,4年以上的每参保满半年领取一个月失业金,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注意事项: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