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3、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近期免冠大1寸蓝底证件照
5、初中以上学历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考试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60个自然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保安员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公安部门服务窗口或业务科室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