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取职工养老待遇、工伤待遇的人员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
为贯彻落实省、市维护基金安全的要求,我市按期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认证范围:
2023年3月领取我市社保待遇的人员:领取行政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领取供养亲属待遇人员(包括企业养老保险供养遗属和工伤保险供养遗属),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
认证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0日
认证方式:①自助认证
01下载“智能身份验证”APP
02认证流程
(1)【如未注册过需先进行注册】使用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登录密码。
认证方式:②人工认证
到业务窗口进行认证
待遇暂停后,待遇领取人到人社政务大厅进行认证,工作人员将人工认证佐证材料上传至资格认证平台,恢复发放并补发。
联系电话:0312-3595109
注意事项:
1、按期完成认证!对未认证人员将按照规定暂停养老金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再恢复领取资格。
2、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如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咨询电话:4001288966
常见失败原因:
(一)摄像头打开失败,请手动打开相机权限:用户没有给APP开启摄像头权限,需要在设置-权限中,给APP开启摄像头权限。
(二)抱歉,没有认出你来:人脸识别过程中,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根据语音文字的动作要求进行操作,则会自动返回信息确认页,需要再次点击“提交”进行认证。
(三)认证失败:人脸识别采集的照片与公安局备案的身份证照片比对,分数低于80分时(可能是光线、周围环境、人脸变化等原因引起),则会提示认证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