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外)孙子女投靠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外)祖父母的,凭以下手续办理:
(一)被投靠人申请(经投靠人父母签字同意);
(二)被投靠人、投靠人父母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信息要一致)
(三)投靠人父母双方结婚证;说明:离婚具有抚养权的投靠人父母提交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
(四)投靠人以及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免于提交);
(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证、房本、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有随迁人员的需要提供入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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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产2023-08-25 13:39:25未知
未成年(外)孙子女投靠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外)祖父母的,凭以下手续办理:
(一)被投靠人申请(经投靠人父母签字同意);
(二)被投靠人、投靠人父母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信息要一致)
(三)投靠人父母双方结婚证;说明:离婚具有抚养权的投靠人父母提交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
(四)投靠人以及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免于提交);
(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证、房本、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有随迁人员的需要提供入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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