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连续缴费满十个月,才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产假期间生育保险缴费中断,津贴无法全额发放,产假期间缴费几个月即发放几个月,其余津贴按要求补足欠费及滞纳金后再发放。
生育保险如何登记:
办理地点:具备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配偶的社会保障卡(如非南京市参保职工,忽略);③《结婚证》(非必需);④《生育登记证明》(非必需)。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孕产妇保健册》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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