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我市从2024年9月1日起进入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现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途径及时间
(一)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委会、社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或可选择就近到市本级、各县(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还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参保登记。
(二)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集中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完毕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当年度待遇享受期均从2025年1月1日起。
(三)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及时参保缴费的普通居民,可以在保险年度内中途参保,我市按国家规定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其中固定等待期为3个月。
二、缴费标准
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按国家最低标准每人每年400元执行,政府财政补助670元。
三、特殊人群缴费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1.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2.纳入重点优抚对象的城乡7—10级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出现役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
3.城乡特困人员;
4.孤儿。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由政府定额补助
1.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宜宾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即个人缴纳费用为100元/人.年)。
2.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对象和未成年对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我市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档次缴费标准)按照50%进行资助(即个人缴纳费用为200元/人.年)。
特殊人群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按职能核定其身份信息。
四、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宜宾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的任意网点银行柜台、手机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智能POS机办理缴费业务。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
四川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绑定亲情账户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宜宾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方式:上述任一渠道进入后点击“亲情账户”→添加家庭成员→填写该家庭成员身份信息→点击底部“服务”→选择“个人账户代缴申请”→完成必填项填写→点击“代缴信息校验”→依次选择缴费相关内容后提交申请,页面弹出申请成功提示即可。
(三)社区(村)代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乡镇(村)、街道(社区)、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等)等基层代办点办理缴费业务。
(四)税务征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到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五)线上“一窗通办”
城乡居民可通过关注“宜宾医保”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中的“缴费服务”进行线上缴费。
按以上方式缴费时,如果银行或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则有可能是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等或市、县(区)医保服务大厅更正信息后再缴费。
各参保缴费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需咨询医保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
特此通告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