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根据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14),对被鉴定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技术性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应具备哪些条件?
01事故伤害已经被认定为工伤;
0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或终结);
03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都可以向参保地或工伤认定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
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对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线上怎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手机端
下载并登录“重庆人社”APP,在“主题服务—社会保险”模块或者首页搜索,也可以进入首页“工伤无忧”便民服务专区,查找到“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事项。点击进入事项办理首页,选择“申请鉴定类型”。
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信息填写页面。
申请信息填完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就会自动生成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表。表格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