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群参保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至1周岁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1周岁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参照普通居民执行。
例如:某新生儿于2025年1月1日出生,如其于2025年3月1日办理参保登记,则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其于2025年6月1日办理参保登记,则自2025年6月2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军人退出现役3个月以内的,本人及其未就业的配偶、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以及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出现90天以内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例如:某医疗救助对象,在2025年3月15日缴费,由于他在非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次日,即2025年3月16日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