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阶梯电费收费标准2023
自2017年8月1日起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
第一档月用电量220千瓦时及以下(原为180千瓦时),电价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即每千瓦时电价0.50元;
第二档月用电量为221~310千瓦时(原为181~280千瓦时),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即每千瓦时电价0.55元;
第三档月用电量为311千瓦时(原为28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即每千瓦时电价0.80元。
居民阶梯电价暂以年用电量为计算周期。
具体办法为:
一年内累计用电量在2640千瓦时(220千瓦时×12个月)及以内的,按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
年用电量累计高于2640千瓦时低于3720千瓦时(含3720千瓦时)的,按第二档电价标准执行;
年用电量累计超过3720千瓦时的,按第三档电价执行。
时间节点
自2023年起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