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不超过其子女及子女配偶申请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二)证明材料
子女及子女配偶申请提取的,除《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提取材料外,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小贴士:第三十二条材料规定:
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每户分摊费用决议、电梯使用登记证、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业务办理渠道
通过成都公积金APP或线下渠道申请办理。
文章来源,https://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74/2024-02/01/content_89dadcba1f3a48fb9ff167f1a8b60ec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