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人,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新就业应届毕业生、二孩或三孩家庭、现役或退役军人、教师、医护工作者、进城务工农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在前述基础上再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在中心城区购买140平方米(含)以内新建商品房住房的,购房人按规定缴纳契税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后,给予契税金额50%的财政补贴。
三、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二套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