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办理入口:点此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
申请条件
对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设定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第六条 职业培训补贴。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对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
1.河南省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申请表
2.河南省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3.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劳动合同
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西街街道;新乡市红旗区西街街道平原路与劳动路交叉口西南角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