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新乡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地方特产2023-11-19 13:34:44未知

新乡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新乡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工伤认定

  受理地址:人民路1号社保综合楼(公园北门)9楼908室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受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未按以上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所需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

  2. 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5. 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 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两位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手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 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本文标签: 工伤  职业病  用人单位  或者其他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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