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绿卡(B卡)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持卡人到石家庄市工作或创业之日起5年内,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
房租补助发放方式: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的方式。
发放时间:下季度首月20日前发放
受理申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季度末月1-10日集中受理房租补助申请。
提交材料:
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房租补助申请表》(一式3份)。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登记表,接收单位为企事业的需提供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
(一)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和毕业证、学位证;
(三)申请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
(五)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工作流程:
(一)申请。
①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房租补助申请表》;
②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
③单位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房租补助一览表》,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公示。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拨付。对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核定后拨付。
相关资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入引智及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按年度引进计划向市财政申请预算。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干部(人事)科对人才到岗在岗情况严格审核。
自到岗之日起当月计发补助,涉及调出石家庄的从下月起停发;
在市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自调动之日起次月,随调入单位计发房租补助。
如遇有调入或调出的,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干部(人事)科要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房租补助人员变动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建立持卡人房租补助档案,并根据引进人才变动情况,核实调整房租补助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