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成都落户新规定热点问答(新规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问题一:如果我选择积分入户,在加减分项目上有哪些具体变化?
答:首先,只有中心城区、城市新区也就是“12+2区域”需要积分入户。积分入户由原政策7条优化调整到新政策5条。
1)加分项:
稳定就业指标。突出合法稳定就业,将“连续”缴纳社保作为该项指标加分重点,删除原政策凭缴纳基数加分内容。
稳定居住指标。突出合法稳定住所,提高该项指标加分值,由原5分/年提高至10分/年。
技术技能指标沿用。
个人贡献指标。在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可加分的基础上,增加了获得区(市)县级表彰加分项。
年龄指标沿用。
原有的就业引导指标、入户区域引导指标不再保留。
2)减分项: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沿用。
个人违法犯罪指标,增加近5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减100分。
“12+2区域”是指:
包括: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津区12个中心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个城市新区
问题二:国家规定现有的落户政策包括哪些?
答:主要有几大类:
1)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入户。
新增来蓉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落户。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可以申请落户成都。
2)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入户。
3)投靠、收养人员入户。
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的。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需注意,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4)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入户。
5)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问题三:在“8+1”县(市)落户,如何理解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
答:在“8+1”县(市)落户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主要指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社保缴存区域为“成都全域”范围内,不限于“8+1”县(市);合法稳定居住主要指需在“8+1”县(市)的入户地连续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
注:“8+1”县(市)是指:
“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问题四:满足专科学历落户条件,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答: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3.毕业证书;4.经市人社局验证的“人才服务码”;5.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社保缴纳清单(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供);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问题五:我暂时不符合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在成都没有房子,但是在成都工作生活很久了,可以入户成都吗?
答:如您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市辖县(市)(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可以申请落户以上区域城镇地区。
问题六:通过新政“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将户口落入县(市)后,怎么将户口迁入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呢?
答:需户口迁入县(市)满3年并在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自落户之日算起),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县市指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成都东部新区参照执行)
问题七:新政实施前,我户口原就在成都“8+1”县(市),迁入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是否有限制,是否需要满足缴纳社保3年的要求?
答: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新政实施前已经是成都户籍居民的,按原全域迁移政策执行,不受落户3年和社保3年的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