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0日,扬州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第一条提出,“鼓励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其他人员不再执行限购政策。”
补充介绍:原限购政策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17〕185号):“在市区范围内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商品住房。”
如何认定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办理不动产证或者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已签订了新建商品房的备案合同,这两种情况都作为其拥有住房的信息,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住房信息都在审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