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申请需要符合的条件
新增人员
1.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择业期(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毕业)内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2)在临沂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满1年(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登记注册企业满1年。
2.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择业期(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毕业)内在我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2)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在临沂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连续缴纳满1年(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登记注册企业且满1年。
既往人员
1.前期已纳入我市青年(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且仍在津贴发放管理期内;
2.在临沂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满1年(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