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老保险计算方法一览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 +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注: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时,a=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金额÷120(其中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缴费年限津贴+100元 (其中:缴费年限津贴按累计缴费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计发4元的缴费年限津贴,不满1年的不计发。)
3、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存储额÷计发月数。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