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科技类、艺术类
符合普通高中科技类、艺术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可填报一个志愿,且不得兼报其他类提前批次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市教育考试院将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名最后且总分相同的考生不止一人时,则上述同分值考生全部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调整回相应学校统招生计划。
(二)体育类
1. 凡参加体育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如同一项目有多所学校招生,可以填报两所学校,平行志愿录取。不得兼报其他类提前批次志愿,否则视为无效。
2. 报考体育类自主招生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90%。
3.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考生按专业考核成绩(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和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中招录取多重排序原则顺序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调整回相应学校统招生计划。
(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由招生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报名考生所提供证书及实证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认定为专业考核合格。
招生学校专业考核合格,且中考总分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的考生,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可填报一个志愿,且不得兼报其他类提前批次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市教育考试院将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排名最后且总分相同的考生不止一人时,则上述同分值考生全部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调整回相应学校统招生计划。
(四)高水平运动员
在全国及国际正规大型体育比赛个人项目中获得奖牌或一级以上运动员称号(须经市体育局认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合肥三中、十一中、三十二中和庐阳高中四所学校,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最低需达到初中毕业水平,从统招生计划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