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有①合法稳定就业、②合法稳定住所、③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且具备申领条件的,在申领《居住证》时提供如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填报《居住证申领表》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标准照2张
4.以下三种证明之一:
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包括录(聘)用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之一(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近6个月的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清单。
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30日内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无产权人信息的同时提供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自有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在直系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摘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在职证明或与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且住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
③连续就读证明:
是指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等全日制学校提供的就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填写学籍编号的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续签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原居住证
3、以下证明材料
①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②就业证明材料
③就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