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申请条件+申报对象
适用对象及条件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禁止性要求说明:
①女职工为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
②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且仍未补缴的。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政策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art/2022/12/7/art_1229506773_2450468.html)、宁波市人社局(https://mp.weixin.qq.com/s/koKkAwNQopoQoV7XxhxE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