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方式
符合补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凭纸质报账资料在商业保险承办机构设立的报账窗口进行直报。报账资料包括住院发票、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所有住院票据为复印件的需要原件留存单位加盖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保障时限
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补偿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缴费方式
说明:城乡居民、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可在规定参保时间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正确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参保对象为本年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确认无误后完成支付。系统支持用户为他人代缴,逾期不再参保。如遇个人身份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可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承办商业机构登记确认无误后,将费用缴入统一专户(开户行:石城县农商银行营业部,专户名称: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账号:14830927200005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