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式】
1.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申请;
2.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为父母或配偶父母提出申请;
3.港澳青年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
4.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申请。
【分配原则】
(一)本次房源分配按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港澳青年,其他人才的顺序进行分配;同型申请对象实行先申请先分配、轮候等待的原则。
(二)在满足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港澳青年需求后,该项目优先向区内符合条件的一线医护人员和区内符合条件的教育工作者所在的单位供应,并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分配。若分配后房源仍有剩余,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供应,并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三)当供小于求或房源户型面积超过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时,可安排多个员工居住,两房、三房户型原则上应安排员工合住(如员工与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同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