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参军入伍报名流程
一,男生
征兵流程
1,网上登记
每年8月15日前有意向参军的男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
经兵役登记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男性应征公民报名,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办理。大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区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考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送体检通知短信给每名预征对象,明确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体检结束后,应征青年可从网上查询体检结果。县级征兵办公室会抽选部分应征青年参加身体复查。开检后,县级征兵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预征对象进行联合考核。
4,走访调查
体检结束后10日内,基层武装部会同村(居)委会、学校院(系)、所属单位、村(社区)警务室或者片区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对体检和联合考核均合格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政治考核结果公示至少5天,也可从网上查询。
5,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双合格”的预征对象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考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女生
征兵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
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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