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属第二机关幼儿园招生方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令第39号<幼儿园工作规程>的通知》(琼教基〔2016〕14号)、《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2〕7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海南省直属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健康子女。
招生计划
小班招收100名适龄幼儿
招生程序
(一)招生方案发布
1.在海南女性网和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官网上发布《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以下简称为招生方案)。(6月1日—6月20日)
2.在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生方案。(6月21日—6月27日)
(二)递交申请(2023年6月25日—6月27日)
1.请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填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入园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按附件3清单准备材料。
2.请各单位填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入园申请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2023年6月27日—6月28日)
1.初审
各单位根据招生条件负责对本单位入园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2.复审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材料不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入园资格。
(四)录取通知(2023年7月3日)
我园会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入园注册通知,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幼儿监护人须持有关材料以及带着幼儿到我园进行注册,资料核验通过则直接领取新生入园录取通知书;逾期不办理入园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报名注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7日
其他事项
(一)幼儿监护人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按招生比例发放指标到单位。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根据各单位报送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结合招生实际确定入园名额。
(三)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须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注册或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39937/0898-65354732
园所地址:海口市美兰区龙舌坡银坡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