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 办理地址 | 联系电话 |
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公安分局东鞍山派出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矿街1号 | 0412-2310695;2313434 |
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公安分局汤岗子派出所 |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兴社区正德街6号 | 0412-2410356;2413545 |
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公安分局唐家房派出所 |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隆路501号 | 0412-2460155;2462611 |
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公安分局大屯派出所 |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海华路38号 | 0412-3541100;3540111 |
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公安分局甘泉派出所 |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文明路1号 | 0412-3535110;3532110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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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或持申报材料到派出所现场审核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