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4050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6类人员: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即“4050”人员)的失业人员;
②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4050”失业人员;
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
⑤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⑥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
“4050”失业人员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须出示、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
(2)申请人社保卡;
(3)个人申请书1份;
(4)《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核定表》2份;
(5)户口本(含相关家庭成员的)及复印件1份。
“4050”失业人员认定办理程序:
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核定表》,提供相关材料。未纳入社区管理的,由市属以上原破产、改制企业负责调查、初审,签署意见盖章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11号补贴申报窗口认定确认,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登记注明认定情况。纳入社区管理的,由社区劳动保障机构逐级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