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机动车通行证办理
办理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265号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院内
办理时间:通行证一季度一发放,每年12月、3月、6月、9月的15日以后发放下一季度通行证
办事分类:交管业务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承诺时限: 1日(即时来即时办)
联系电话: 0335-385903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其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法律依据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事须知: 在海港区通行的货车均需要办理通行证
办事指南:
机动车通行证核发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保险;(3)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理审查对车辆检验情况,机动车强制保险情况,交通违法记录等查验。一般货运车车辆,符合规定的,当日办理。
三、辖区大队办公室
当日对重点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大型工程车、水泥罐车等)核查录入。
四、辖区大队副大队长
当日审批,通过审批的,将审批意见返回业务科室,通知领取许可文件。
五、特殊情况
不予受理:材料审查不合格,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补充手续: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六、联系方式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0335-385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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