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48号),公布了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下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
根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机制,上下限具体标准与全省上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挂钩
1、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
2、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2024年5月31日发布的公告,2023年四川省全口径工资为90220元,比上年增长6.3%。
据此确定,2024年度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555元/月;下限为4511元/月。
其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的原调整方案,泸州等9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具体标准分别为:泸州、广元、雅安3市4285元/月,内江、宜宾、眉山3市4361元/月,遂宁市4135元/月,南充市4421元/月,巴中市42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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