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由我中心分两个阶段完成,暂定10月30日前完成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1.时间安排
(1)材料初审
9月25日-9月30日,申报教师资格申请人材料初审
(2)网上确认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网上材料不齐全或信息核验无法通过的申请人可于10月8日-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庐小学新范楼202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申报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资 格审查由我中心审查确认通过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2. 办理事项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地高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我中心。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附件2);其中,申请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填写邮寄地址,其证书由市教育局通过中国邮政EMS 邮寄给申请人本人。
(3)体检表(附件3):我中心在网上确认后会告知申请人具体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医院在申请人员体检后,出具体检报告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上传本人体检报告至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报名系统中核验),并将体检结论和体检报告PDF 版汇总报我中心,我中心根据体检结论进行认定,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4)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我中心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 ”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我中心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我中心给予认定。
(9)申请人需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我中心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给申请人留言、发送认定情况,如申请人未及时按我中心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10)教师资格证明由我中心认定专家委员会出具(含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