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我省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高峰时段提高0.03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即:
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
低谷时段为0.385元
平时段为0.555元
高峰时段为0.585元
尖峰时段为0.888元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1年内不作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