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指其他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非全日制就业、“互联网+”新业态就业等,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类:
01:社区服务类
街道小贩、修鞋擦鞋、家庭作坊,缝纫织补、保洁保绿、再生资源回收、搬运送货、家庭日用品维修、临时性经营摊点等服务。
02:家政服务类
非直系亲属的家政钟点工、老人护理、病人陪护、水电维修、家庭装饰、居家手工艺等服务。
03:用人单位服务外包非全日制就业类。
04:法律法规许可的在“互联网+”平台上从事非网络投资的经营服务活动类(网约车、网络外卖等)。
补贴对象
在四川省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四川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已经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补贴期限
1、首次申报社保补贴时,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前,可享受最长60个月;其余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
1、受理条件:
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实现灵活就业;
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报材料:
个人社会保障卡;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承诺书,自我申明,非全日制协议等);
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就业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
1、受理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
·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报材料: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承诺书自我申明,非全日制协议等):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正反面
·本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
·社保缴费证明;
·毕业证。
办理渠道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
线下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
线上申请:
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进入微官网首页,
>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微申报】中就业服务栏目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行办理。
>高校毕业生选择【微申报】中高校毕业生栏目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