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参保职工取得证书的当月须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申请当月须为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金人员取得证书须在领金期间。
3、取得《泰州市区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 (工种)目录(第一批)》(附件1)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jndj.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rss.jiangsu.gov.cn/)核验通过。
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超期则不可申领。
补贴标准
其中,列入泰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附件2)的,补贴标准在对应等级原有标准基础上上浮30%。
申请方式
线上办理:在“江苏智慧人社”APP搜索“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选择相应证书,填写手机号码,上传相关证书材料,提交申请即可。
线下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相关证书原件至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地址:泰兴市大庆中路50号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14号窗口)
申请次数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发放时间及账户
审核通过后,补贴名单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申请人需提前至银行柜台开通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咨询电话
87729593、8073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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