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基本材料)• 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 • 结婚证 • 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折通(农村奖扶、特扶对象)或建行账户(一次性奖励对象)
(特定对象材料)•子女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退休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收养证或收养公证等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时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老年居民、补登记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申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
请符合条件对象于申报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各镇(区、街道)咨询电话:
掘港街道:84163428 城中街道:81950131
苴镇街道(外农):84117885 洋口镇(沿海经济开发区): 84811208
大豫镇:69913287 长沙镇: 68302002
丰利镇:80864807 栟茶镇: 84822144
河口镇:84886275 双甸镇: 84614421
新店镇:84388099 岔河镇:80865710
曹埠镇:84298838 马塘镇: 84136025
袁庄镇:68925202 经济开发区:84532268
》》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