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二手房“带抵押过户"登记的,买卖双方及抵押权人除了准备二手房转移登记的一般申请材料以外,还需准备抵押借款合同、带抵押过户有关协议等材料,申请同步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
一般申请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必选),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必选),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3、不动产产权证书(若有,必选),原件。
4、四方协议,原件。
5、变更证明(可选),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详细资料清单如下:
扩展资料:
什么是“带押过户”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是指“房屋含抵押过户——办理购房抵押登记”全流程闭环模式,实现卖方“带押过户”和买方“贷新还旧”抵押登记设立的无缝衔接。
两部门明确,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以“三个拓展”全面推进“带押过户”:
1、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
2、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
3、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最终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