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市外迁入-人才引进原件:1份 空白表格 政府核发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本(原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网,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2.申请:派出所受理申请人资料送各乡镇社综窗口,根据办事需求在广东省政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送件到阳山县社综背面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短信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受理理由,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审核进度及结果;申请人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 4.审查:户政审批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结果及原因。 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派出所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派出所户政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4.办理结果: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给出办理结果。申请人确认签名(当场办结)。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及本市、县人才引进政策,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市、县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实施主体阳山县公安局
办理窗口
阳山县各乡镇派出所1号窗口
办理地点:阳山县各乡镇派出所1号窗口
办公电话:0763-684694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户口所地乡镇派出所办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