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由个人负担700元,累计700元至20万元部分的费用按70%报销。 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由个人负担400元,累计400元至20万元部分的费用按80%报销。 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由个人负担300元,累计300元至20万元部分的费用按90%报销。 注:一个医保年度内设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且所住医院级别高低不同的,按其各次住院中所住医院级别最高的一次计算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 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只有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上的费用,医保才会予以报销,在报销之前应当先由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额度。 报销比例: 是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大病保险基金对符合其支付范围的费用支付设定的具体比例。 最高限额: 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最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