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个人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2.必须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不明确需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3.职工在高新区参加工伤保险或虽未参加工伤保险但事故发生在高新区辖区范围内。
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目击证人书面证言(至少2人) 、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伤职工受伤现场照片、受伤部位照片及全身照,(要求:一律用彩色照片形式上报、照片本身清晰,能辨别出受伤职工。);
7.非当事人前来办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8.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9.未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申请认定时需提供受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登记注册信息、以及该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10.其他。
办结时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办理地点: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北区香山大道3号) 402 438 室。
承 办 人:李兴旺 蔡婕
联系电话:0913-211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