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和范围
(一)人员条件
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其一即可:
①申购人为北碚区城镇户籍居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申购人在北碚区工作,自申请日之前已在本市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正常参保状态;
③申购人为重庆市或北碚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
(二)住房条件
申购家庭在中心城区无产权住房且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在中心城区内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保障性住房,购买后不再享受公有住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保障对象中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应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保障对象购买保障性住房后仍可购买商品住房。